因结婚、买房等已有固定住所或已调入有集体户口管理能力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及时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若由于工作等需要,个人档案须从中心迁出的,必须将集体户口一并迁出,迁往档案所在人才的集体户口、单位的集体户口、自己或配偶的房产家庭户口等处。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出国前或在国外期间,不能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因故未能出国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户口将被迁回原籍。
四月 5th, 2010 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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